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8-01-10
国家林业局于近日印发《林地变更调查工作规则》,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目的在于掌握林地利用现状及其消长变化情况,保持林地调查数据和林地数据库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以支撑林地保护管理和生态建设的需要。
《工作规则》要求各地在开展林地调查工作中,要在上年度全国林地数据库的基础上,将造林、采伐、更新等森林经营活动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毁林开垦等非森林经营活动中形成的日常档案管理信息及时落界并记录有关信息。国家林业局协调国务院相关部委共享遥感数据,补充购置部分遥感数据,获取当年覆盖全国的最新遥感数据,加工处理制作正射遥感影像图。
《工作规则》要求各地应按照安排部署工作、协调购置处理遥感数据、开展遥感监测、年度林地变更调查、调查成果汇交、调查成果核查、完善林地变更调查成果、更新国家级林地数据库、汇总分析调查结果9项工作程序开展林地变更调查工作。